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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新媒体传播项目”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罗湖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招标单位,就“罗湖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新媒体传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名称:罗湖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新媒体传播项目
2、项目地址:深圳市罗湖区
3、本次招标内容: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多视角、高频度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宣传工作,大力营造全区动员、全民参与创建的良好舆论氛围,形成持续集中、声势强大的创建舆论宣传阵势,提高群众对创建工作和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监管的知晓率、获得感和满意度,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本次招标估价:约28.938万元。
5、服务期限: 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
6、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最低价法
7、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7年9月25日09:00时至2017年9月27日17:00时
8、凡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关广告业务经营范围; 如果是非深圳市企业,须在深圳市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等机构;
(2)投标方必须拥有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资格;
(3)投标单位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纪录;
(4)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最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
(5)相关服务经验证明:2013年1月至今从事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以及相关研究工作项目合计3个及以上且从事其它类似宣传工作以及相关研究工作项目不少于3个;
或,累计服务过3家或以上世界500强企业。(需提供世界500强企业—以美国《财富》杂志最新公布结果为准—服务合同及美国《财富》杂志最新公布结果作为证明和依据)
9、本项目现场报名,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出售招标文件。如对本项目有投标意向,请于2017年 9 月 27 日 17:00时之前持以下投标报名资料到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1086号集浩大厦407室 报名,合格者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复印件加盖公章) ;
(4)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5)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最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的承诺(原件)
(7)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等相关证明文件。
10、招标单位的地址和联系人如下。
招标单位: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罗湖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罗湖区沿河北路2003号罗湖工商物价大厦
邮 编:518007
电 话:25655999
联 系 人:伊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艺国际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1086号集浩大厦4楼
邮 编:518003
电 话:25650586 传 真:25426802
联 系 人: 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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