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动态  投标消息  获奖点评  行业信息  学术交流
莫让质量问题成为建筑业发展的原罪
 

  4月4日,浙江宁波一居民楼瞬间“粉碎性”坍塌,事故造成一死六伤。据悉,该建筑于1994年7月竣工,设计寿命为70年,属砖混结构。如今,设计寿命70年的建筑不到20年便轰然倒塌了。而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该建筑还曾荣获奉化市“甬江杯”优质样板工程称号。

  建筑质量一直是全行业高度关心的问题,所有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也都将“以质量创品牌”作为对外宣传企业形象的重要手段。但就是在全行业的反复重申中,建筑质量安全事故依然频繁发生。这些事故不只发生在老旧建筑上,近年刚竣工不久的建筑已成为事故主体,甚至保障房、安置房的质量问题也经常见诸报端,一脚能把楼板踏个窟窿、纸糊的门、墙皮成片脱落……这些问题显然与建筑企业“以质量为生命”的宣传大相径庭。“豆腐渣工程”为何屡禁不止?从局外人的主观臆测来看,这是一个异常简单的问题——利益驱使;而从局内人的角度看,这似乎是个剪不断、理还乱的悖论:设计方、施工方、监理部门、验收部门在这一过程中集体性出现了“失误”,加之行业问责机制的缺失,质量安全事故每每演变成了“法不责众”的闹剧。

  上述事故中,建筑施工企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此次“粉碎性”坍塌事故中,废墟现场混凝土碎石块大多只有一拳大小,预制板看不到钢筋,就连骨架也没有看到什么钢筋。为降低成本,减少钢筋和水泥用量、使用伪劣材料、不合理缩减工期等是此类企业常用的手法。而吊诡的是,在历次的事故中,施工企业给出的理由似乎总能将自身同样置于“受害者”的地位:中标价过低,项目开工即亏损;材料和人工成本上升过快,企业要消化涨价成本;垫资经营,企业资金压力大……这些似乎已成为企业堂而皇之罔顾质量问题的“正当”理由。在监理方面,业内专家始终认为在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及政府监管三方关系中,政府对于权力过于大包大揽,使得监理所具有的质量管理的风险性与独立性,无法实现权责利一体格局,难以用利益来制约利益。行业内人士分析称,开发商、施工方和监理三者没有相互制约的关系,监理方和开发商之间仅有雇佣关系,形成的是利益共同体,致使建筑质量得不到保证。而验收阶段是开发商、设计方、施工方、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建筑质量进行全面检验的阶段,这是关乎百姓生命的至关重要的环节,而专家们却将“豆腐渣工程”评定为了“样板工程”,这是集体性“掩耳盗铃”、集体性“指鹿为马”,已不是简单的事后“问责”可以解决的。

  对于如何解决质量安全问题,社会各界开出的药方大同小异,无非“政府、开发商、施工企业、监理等需要各尽其职,将质量放在第一位”之类,这样的建议无异于隔靴搔痒,永远都抓不住重点。在多次质量安全事故中,建筑行业、企业的集体性失语已将建筑业逼入尴尬的境地,“脏、乱、差”始终是全行业的代名词。在这次事故中,甚至有专家已提出“我国建筑年龄只有30年,目前一些城市建筑将进入‘质量报复周期’”的结论。过去的几十年中,中国建筑业取得了蓬勃发展,但这样的发展是以“牺牲”另一些东西为前提,包括环境,甚至建筑质量。建筑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低门槛和粗放发展的行业特点没有改变之前,如何不让质量问题成为建筑业发展的原罪,这是全行业在利益之外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建艺国际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07 版权所有  ICP备案/许可证编号:粤ICP备09078744号